关于公布《广州市市政工程“四新”成果鉴定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市政工程“四新”成果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广州市市政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成果(以下称“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我协会根据2016年3月1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员会召开的《关于市政路桥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研讨会》和2017年科技部关于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后,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的精神,决定发挥行业协会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广州市市政工程“四新”成果的鉴定工作。
现将经2017年3月29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市市政工程“四新”成果鉴定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市政工程“四新”成果鉴定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度广州市市政工程“四新”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拟于2017年5月下发。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市政工程“四新”成果鉴定管理办法、广州市市政工程“四新”成果鉴定实施细则(
“四新”成果鉴定办法和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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