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质量水平评价活动的通知
穗市公协〔2025〕24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市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及配合广东省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工作的开展,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开展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质量水平评价活动,现将评价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报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广州市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的手续。
(二)积极推广新技术和绿色施工。
1.申请评价的工程应应用国家住建部倡导的“十项新技术”;
2.申请评价的工程应达到《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管理与评价标准》的评价项目总量的20%及以上(5项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质量水平评价
1.工程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
2.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质量缺陷的;
3.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全面完成的(申请结构评价的除外);
4.工程中有结构混凝土施工,未按规定设置标准养护室或标准养护箱的;
5.在国家、省、市工程质量、建筑节能检查中,因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被通报批评的;
6.在工程质量方面被有效投诉,未按规定完成维修的;
7.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8.违反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规范的;
9.属于保密工程、临时性工程或抢险工程的;
10.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或因重大劳务纠纷,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11.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12.已申请过本协会同一评价的。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应填写《申请表》明确质量目标(本申请表的质量目标为最终评价依据)(详见附件1)。
(二)申请时必须按《申请资料清单》提交相关文件复印件(详见附件2)。
以上申请材料需按顺序胶装成册。
(三)申请时必须提供《工程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独立装订。
(四)申请时需提交纸质申请资料和电子申请资料各一份。
三、申请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
(一)申请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7月4日(8:30-17:00)(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申请地点: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秘书处(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8楼E房)
联 系 人:冯飞 13611479747
联系电话: 83843400
附件:1.广州市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办法及细则(试行).docx
3.广州市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请资料清单.docx
4.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水平评价信息表.xlsx
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
2025年6月16日
通知原文: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