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产业人才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穗市政公路协〔2023〕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关于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相关文件精神,以企业、院校、社会团体共同构建生态链,实现产业技能生态链共建、共享、共同发展,加大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突出技能在生产要素中的重要地位。为推动市政公路行业产业人才培养工作,经我会五届八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产业人才工作委员会。
本工作委员会将以产业人才培训工作为核心,发挥协会上下链接、横向协调的优势,推进人才服务及协会的培训工作。工作委员会将与熟悉人社部门人才政策的相关方共同谋划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产业人才工作委员会机构成员
2. 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产业人才工作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
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产业人才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粤 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副秘书长
副主任:曾虹 广东融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2
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产业人才工作委员会
管理暂行办法
一、 为规范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产业人才工作委员会(以下称人才工委)的管理,保证人才工委有序开展工作,依据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 人才工委是协会根据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需要所设置的专项工作机构,在协会的领导下,专责于开展特定的工作任务,应遵循勤勉尽责、依法合规的工作原则。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接受协会的管理和监督,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设立下级工作机构。
三、 人才工委的设置、撤销及调整应报协会批准,并符合协会章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四、 人才工委应为推动市政和公路行业的产业技能生态链建设和产业人才培养发挥积极作用。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国资委共同发布的有关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相关通知精神,助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产教评”融合发展的产业技能生态链,实施学生学徒制、“技培生”用培融合、企业自主评价和新职业开发等工作。以联系企业、院校共同构建产业技能生态链,策划和组织产业技能人才的培养为基本工作。
五、 人才工委暂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六、 人才工委开展各项工作或者组织各项活动,应事先向协会报告。
七、 人才工委每项工作进展需及时报送秘书处进行备案。每半年组织召开至少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每年年终向协会提交年度工作情况和工作建议。
八、 人才工委对外开展业务、合作及提供服务等,须签订合规的协议,明确责权利。
九、 人才工委办公地点设在协会秘书处。
十、 人才工委的经费计划应报协会批准、具体经费处理应执行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