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标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技术规程》获批发布实施
广州市地方标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技术规程》获批发布实施
为科学引导和推进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水平,引导相关人员深刻理解海绵城市技术体系,建立系统思维,确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安全、经济、因地制宜地进行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后期运行维护的安全经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建城函〔2014〕275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广州市海绵城市现状及地理、生态环境等因素,由广州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和广州水务协会共同主编的广州市地方标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于2024年4月3日获批发布,2024年4月3日实施(广州市地方标准通告〔2024〕6号)

该《规程》于2022年7月12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2022年第一批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立项,经过收集资料、编制草稿、初稿、修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等阶段,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编制完成,《规程》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设计、施工及验收、监测、运行维护,适用于广州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广州水务协会、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园林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广州千江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该《规程》遵循“协调性、统一性、适用性、科学性及规范性”的编制原则,严格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以及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该规程在引用其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过程中,注意相同技术指标间的协调性,避免发生技术指标参数的冲突。
该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应与现行的标准中相关条文要求统一。是在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基础上的补充要求。
该规程的内容应能满足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需求。
该规程的主要内容分类科学、层次清晰、结构合理。
该规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进行制定和开展工作。
1、在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指引下,结合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践经验及相关研究,提出了贯穿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与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要求。
2、明确了适用于广州市各类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海绵城市项目的相关规定,为海绵城市建设安全、经济、因地制宜地进行提供参考依据和指导。
3、给出了城市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绿地、水务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管控类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
4、针对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渗透设施、滞留设施、储存设施、调节设施、转输设施、截污净化设施六大设施的施工及验收与运行维护阶段控制要点进行了系统地规定。
1、该《规程》的实施应用将指导和引导从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企事业单位高效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2、该《规程》的实施将科学引导和推进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利于缓解城市内涝问题,节约利用水资源,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水平,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
3、该《规程》内容与国家现行标准中相关条文要求相协调,是在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城市建设特点进行补充,该规程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和规定能较好地满足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需求,具有很好地应用基础和应用前景。



